《信阳市平桥区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推动平桥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快完善覆盖粮食主产区的秸秆收储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作物秸秆商品化、高值化利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格局,改善农村环境、培育壮大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助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平桥区立足本地资源禀赋、耕作特点和产业现状,组织申报了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并获省农业农村厅批复实施。2024年7月,平桥区农业农村局按照项目要求,起草了《信阳市平桥区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现对该方案涉及的相关政策做如下解读: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实施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健全和完善全区秸秆收储体系,提升秸秆直接和过腹还田水平,壮大秸秆利用市场主体,优化秸秆产业化利用,建立平桥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项目资金为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主要用于秸秆收储网点建设、“五化”利用奖补、农机装备购置补贴、腐熟剂采购等,其中,项目奖补资金660万元,物资采购120万元,技术支撑、监测服务和宣传培训等费用43万元,共计923万元,
项目补贴对象为2024年度辖区内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二、补贴内容
1、收储站点建设补贴。在全区遴选秸秆收储站点建设主体,要求站点秸秆堆放场地在6000平方以上,秸秆储存库棚建设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有完善的防雨、防潮、防火等安全设施。取得用地手续后,主体申请,填写项目申报审批表,由乡村初审、推荐,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确定。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经验收合格后,每个站点一次性补贴基本建设投资额的50%,补贴上限不超过40万元。
2、秸秆还、离田农机装备购置补贴。对2024年度购置用于秸秆还、离田农机装备的主体进行购机补贴,申报该项补贴的主体,本人申请,乡镇、村推荐,区主管部门审核,完成机械购置后,经项目验收组验收(验收利用、主体人机合影),补贴单台农机具总价的50%、单机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机械类型主要包括大中马力拖拉机、深耕机、秸秆打捆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等。凡享受本项目购机补贴的农机具,不再享受国家农机补贴。
3、秸秆饲料化利用补贴。对纳入秸秆饲料化利用的实施主体并在农业农村局备案取得养殖代码,规模饲养肉牛年出栏200头(存栏100)以上的企业进行饲料化补贴。同一批秸秆受益主体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主体申报按照:本人申请,乡镇推荐,区主管部门审核,实施完成,向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项目验收组验收合格后发放补贴。
补贴标准:对干贮本辖区内农作物秸秆按照100元/吨、青(黄)贮秸秆45元/吨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最大不超过实际存栏秸秆消耗量。(牛按照平均每头牛日消耗秸秆25公斤年消耗秸秆9吨计算,存栏标准参照畜舍面积4平方米/存栏1头牛计算)。
4、秸秆肥料化利用补贴。对辖区内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利用农作物秸秆生产有机肥、年消耗秸秆2000吨以上的有机肥生产企业或养殖企业,按照利用当地产生的秸秆80元/吨的标准给予补贴。
按照本人申请、乡镇推荐、区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确定实施主体,实施完成后,提出验收申请,经项目验收组验收合格后发放项目补贴资金。
5、秸秆原料化利用补贴。对依托本地秸秆,从事编织、板材生产等市场主体,按照利用辖区内作物秸秆100元/吨的标准进行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
实施主体按照本人申请、乡镇推荐、区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确定,项目完成后申请验收,经验收组验收合格后发放补贴资金。
6、秸秆腐熟剂采购。本年度全区示范秸秆快速腐熟还田8万亩,采取机械化粉碎深耕还田,配合施用秸秆腐熟剂,提高秸秆腐熟效率,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涉及全区16个涉农乡镇、办事处,8万亩耕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采购供应商,购置腐熟剂160吨,免费提供给农机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
物资供应完成后,依据项目采购合同、发票,各乡、镇腐熟剂发放签领表等,支付腐熟剂采购费用。
三、台账建设和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等技术服务费用。
通过第三方提供服务的方式,建立秸秆还田效应监测点,开展还田生态效应监测与评价,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关键数据基础支撑。
四、宣传培训、技术推广服务费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适用技术宣传、培训,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指导服务,组织观摩、督导、验收、考核等,以实际产生数额据实支付。
联系电话:3705656
解读单位:信阳市平桥区农业农村局
原文: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平桥区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