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9 来源:平桥区政府 作者:平桥区政府 点击: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 关于信阳市浉河三期治理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信平征启公告〔2021〕14号 根据实施公共利益建设需要,区政府根据信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202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平桥街道办事处等4个办事处土地5.1980公顷作为信阳市浉河三期治理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现将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有关事项发布启动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信阳市浉河三期治理项目建设用地。 二、土地位置范围和目的。 1、土地范围:拟占用平桥区平桥街道办事处十八里居委会0.1292公顷,东临十八里居委会,西临十八里居委会,南临十八里居委会,北临十八里居委会;平东街道办事处牌袁路居委会0.5974公顷,东临牌袁路居委会,西临牌袁路居委会,南临牌袁路居委会,北临牌袁路居委会,平东街道办事处中山居委会1.0535公顷,东临中山居委会,西临中山居委会,南临中山居委会,北临中山居委会;震雷山街道办事处辛店居委会1.7436公顷,东临辛店居委会,西临辛店居委会,南临辛店居委会,北临辛店居委会,震雷山街道办事处黑马石居委会1.1328公顷,东临黑马石居委会,西临黑马石居委会,南临黑马石居委会,北临黑马石居委会;五里店街道办事处七桥社区0.5415公顷,东临七桥社区,西临七桥社区,南临七桥社区,北临七桥社区。 2、土地目的:公共设施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平桥街道办事处等4个办事处委托有资质的土地勘测部门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测绘,委托平桥街道办事处等4个办事处对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权属种类和数量进行现状调查。 四、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由平桥区人民政府组织信访、维稳等部门对该批次征地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等事项开展预测和评估。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装修挖鱼塘等不正当增加补偿的行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装修挖鱼塘的,不予补偿,并将强制移栽拆除或者填埋。 如对该项目征地有异议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平桥街道办事处等4个办事处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平桥分局提出异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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